所在地区:浙江 | 主体工艺:水解+A/O |
建设性质:新建 | 设计单位:暂无数据 |
设计规模:3.5万吨/日 | 近期规模:3.5万吨/日 |
投资预算:12659万元 | 上次追踪:2016年1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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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记录、审批记录及相关报道 :
项目全部标段中标结果 :
项目详细资料:
浦江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:浦江县郑宅镇芦溪村后芦金以南、卢浦阳江以西地块,拟新增建设用地约5公顷。 主要建设内容:新建处理能力为3.5万吨/日污水处理厂一座,并敷设配套污水D400—D1000污水管网23.48公里、D800尾水排放管80米。项目服务范围为黄宅镇中、东部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废水。 污水处理工艺:采用“水解+A/O”工艺,污泥经脱水后外送至卫生填埋场填埋,尾水排放执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标准,尾水受纳水体为浦阳江并采用江心排放。 尾水深度净化湿地工程建设内容:包括多级强化生物膜系统、复合生态滤坝系统等6个系统,整个工程总投资为1099.6万元。 项目估算总投资:12659万元,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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